根据《赤峰市财政局关于转发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〉的通知》,林西县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,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(以下简称会计人员),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。
会计人员连续三个年度或累计四个年度没有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,按照财政部《会计人员管理办法》第三条的规定,视作不符合从事会计工作的要求,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》自动将会计人员档案信息转入异动会计人员数据库,不再按照会计人员对待。
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,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。信息采集工作即将结束,没有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必须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,并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工作。具体继续教育对象、时间、内容、方式等请见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内财会便函〔2019〕6号)。
本通知如有什么问题,请咨询林西县财政局会计股,联系电话:0476—5322090。